#1311: 給師弟妹的信——論轉載題目及代碼雷同


houtinchau@gmail.com (ht.ch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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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弟妹如晤:

 

欣見諸位在 zero1 平台活躍,遺憾近日聽聞平台有一些令人憂慮的使用狀況,隨意轉載題目到其他網站此其一,提交雷同代碼此其二。謹借用 zero1 的 forum 表達關切:

 

〇、簡而言之,切勿隨意轉載題目,處理不妥很易帶來法律風險;亦切勿不經正常方式解題而取得 AC,這對長遠進步毫無幫助。望師弟妹嚴肅看待,切勿效仿此類行為,行事務必遵循正道。若已參與其中,更須立即改過。

 

一、6 月 25 日,友人 S 發現,他為一次交流活動提供的,收錄於本站的心血《質數迷宮》,被轉載到台灣網站 zerojudge.tw ,即問題 k778。此後還發現 k562。據友人 S 稱,該等轉載並未得其同意授權。

 

二、雖然不具法律專業,但僅憑外行人粗淺的法律知識和樸素的道德觀,仍感到此種轉載若未經同意會有版權疑慮,或至少在學術上並不妥當。

 

三、網絡上的所有內容,即使沒有註明「保留版權」,預設仍是保留權利,衹有當作者明示同意轉載時(如:維基百科允許任何人按 CC BY-SA 4.0 條款使用),纔算是獲得同意。列明來源不必然使轉載變得合法。

 

四、轉載已舉辦比賽之試題到非牟利的 online judge,在澳門或者可能符合經第5/2012號法律修改、第43/99/M號法令核准的《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第六十一條 m 項「專以科學、教育或人文之利益為目的而使用非供交易之作品」而無須原作者同意。

 

五、即使假設上述主張成立,仍必須留意此類「自由使用」要滿足其他限制,如第六十二條,包括:「一、[...] 不得在無合理解釋的情況下損害作者的正當利益。二、[...] 應儘可能指出作者的身分及作品的名稱。三、[...] 不應與使用該作品之人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假如損害了作者的權利,可能遭到索償。更嚴重者,假如「將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創作公開使用」,該法第二百零九條訂定了「最高二年徒刑或科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的刑罰。總之,使用他人作品時必須非常明確表明,不得與自己的作品混淆。

 

六、比照學界和競賽編程界慣例,我們難以認為 k778 的轉載狀況符合第六十二條的要求。

 

七、在出處一欄,顯示「管理者:[電郵] ([別名])」而沒有說明該「管理者」(此處即使用、轉載該作品之人)與作者是否同一人或有何關係。亦未有填寫題目的具體出處(如比賽名或原題網址),反而寫上以管理者別名命名的某「題集」為出處,zerojudge 用戶無從判斷該作品是管理者之作品,抑或他人作品。

 

八、轉載者在標題加註「由某某首名挑戰成功」給人的觀感是,轉載者確實擁有和支配該題,有權以此挑戰 zerojudge 各用戶並宣佈何者首先解決該題,進一步造成題目與轉載者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九、編程題目的測資是題目不可分離的部分,出題者需要投入很多心力出好測資,一方面要求無誤,另一方面要求強度足以分辨假解。測資好壞會影響題目的評價。k778 沒有註明與原題測資的差異。較弱的測資可能令人誤解題目的性質,以為出題者純粹將測資範圍誇大,用意是虛張聲勢,而非的確有適用於全個範圍的解法。這使題目的評價受到損害。

 

十、更一般地,不僅是《質數迷宮》,zero1 平台的題目一些可能已獲作者允許在本站使用(例如作者僅上傳至本站),這不代表題目必然可以在他站使用。另一些可能未獲作者同意,但基於版權法的豁免無須同意即可使用,這亦不代表將題目轉載至他站仍受同一豁免,需要視乎網站的性質等。

 

十一、對於伺服器位於外地的網站,此種散佈和複製需要更加留意。例如台灣與澳門皆為《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的締約方,在澳門出版的作品將依該協定在台灣受台灣《著作權法》保護。但外地法律的豁免條款與澳門可能有所分別,例如未必包含第四段提到的條款。

 

十二、所謂「侵刪」或類似做法也是站不住腳,版權持有人聲明異議後撤下內容衹能防止之後的損害,無法彌補已發生的損害。網絡上應當三思而後行,先問自己如何確認可以轉載,然後纔可轉載,而非反之,先貿然轉載,遇事再撤下,如此絕非負責任的做法。

 

十三、因此,懇請諸位切勿轉載未獲授權轉載的題目,除非已對相關的複雜議題有充份認知,明白使用受版權保護作品的界線,並可以自己承擔後果。若已有不恰當轉載,請儘量補救,例如儘快撤下。

 

十四、以上有關版權的提醒也適用於自其他網站或其他比賽轉載題目到 zero1,也可能適用於 close paraphrasing(與原文非常相似的轉述)而不一定是逐字轉載。(但不妨礙受其他題目啟發而自己提出基於相似做法的新題目,因為抽象的思想和概念不受版權保護,衹有具體的表達受保護。)除版權考量外,學術上引用他人的思想仍須註明出處,否則即使不侵犯版權也可能構成學術抄襲。

 

十五、除《質數迷宮》的作者外,亦有其他題目的作者稱下列自 zero1 至 zerojudge.tw 的轉載並未授權(部分題目甚至於 zerojudge.tw 中被加至比賽):

 

zero1題號、zerojudge.tw 題號、題目名

a963、k701、罰抄

a736、k164、看到多少座大廈??(「Python/C++ 題目挑戰(4)」之中)

a856、k601、分配曲奇1~

a857、k623、分配曲奇2~

 

十六、我們也留意到以下題目先出現於 zero1,然後另一相同或實質上非常相似的版本出現於 zerojudge,而管理者或署名有別(僅供參考,列入本表不代表有侵權或抄襲,例如可能兩者實為同一人或轉載者已獲原作者同意):

 

zero1 題號、zerojudge.tw 題號、題目名

a951、k193、把一二一分為二(「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a924、j766、小恆恆的數學題(「高手訓練題集」之中)

b013、k424、機器門(「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b015、k604、容器(「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a325、k700、P位尾數相等數

a671、k550及j754、免費大餐(後者在「超級高手進階競賽」之中)

 

十七、觀察到上列題目中, zerojudge.tw 版本的測資筆數通常少於在 zero1 的測資筆數,甚至衹有一筆測資而該測資為公開。

 

十八、至於友人 S 或其他題目原作者會否有後續行動或有何後續行動,並非本文評論的範圍。

 

十九、友人 S 也關心到各位同學的學習進度。他指出,IOI 2007 Flood 在洛谷被評為紫色(即「省选/NOI-」難度)。在本站,該題有 11 AC,AC 率為 100 %。

 

二十、無意否定師弟妹的努力或低估諸位的水平,但按 AC 者的年級來看,若是獨立完成,值得為之自豪;反之若僅僅提交他人的現成代碼,沒有經過苦思糾結的過程,則不會獲得成就感。

 

廿一、據查,該題 AC 者中,大部分提交的代碼完全相同,事實上僅僅從運行時間和所耗記憶體已幾乎足以斷定。

 

廿二、抄襲代碼在正式比賽中是嚴重的作弊行為,在 Codeforces 會導致取消資格,在 NOIP 可導致日後禁賽。短時間內以極不尋常速度累積題數亦無法在網絡社群獲得名聲,其他用戶從提交記錄可見端倪。若此方法達到出題門檻而後題目品質不符社群預期,繞過門檻與濫用權限之事會造成非常負面的印象。

 

廿三、衹有經過仔細思考並親手實作、除錯,纔能從過程得益。追求系統顯示的題數沒有意義,系統記錄 AC 題目乃為方便同學追蹤學習進度,應當珍惜,倘若濫用該功能,衹會導致日後難以分辨已掌握與未掌握的題目。請勿浪費平台上的寶貴學習資源。

 

廿四、假如確實已掌握該些題目,可能意味着 zero1 或 zerojudge.tw 不再是最適合的學習環境,建議移步 codeforces, uoj.ac, oj.uz, tioj.ck.tp.edu.tw 等處挑戰更難的題目。

 

以上淺見,紕漏難免,尚盼母校師長斧正。舉《質數迷宮》與 Flood 兩例,非為指責特定用戶,惟使憂慮之事更為具體,俾師弟妹明白。謹祝澳門與母校 OI 蒸🚀蒸🚀日🚀上🚀,各位紅藍兒女學🚀業🚀進🚀步🚀。

 

幾個關心 OI 的師兄手書

周昊天 (2017)

袁中原 (2023) 

葉俊濠 (2023)

 

 
#1313: Re:給師弟妹的信——論轉載題目及代碼雷同


1360467-8@g.puiching.edu.mo (tet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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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弟妹如晤:

 

欣見諸位在 zero1 平台活躍,遺憾近日聽聞平台有一些令人憂慮的使用狀況,隨意轉載題目到其他網站此其一,提交雷同代碼此其二。謹借用 zero1 的 forum 表達關切:

 

〇、簡而言之,切勿隨意轉載題目,處理不妥很易帶來法律風險;亦切勿不經正常方式解題而取得 AC,這對長遠進步毫無幫助。望師弟妹嚴肅看待,切勿效仿此類行為,行事務必遵循正道。若已參與其中,更須立即改過。

 

一、6 月 25 日,友人 S 發現,他為一次交流活動提供的,收錄於本站的心血《質數迷宮》,被轉載到台灣網站 zerojudge.tw ,即問題 k778。此後還發現 k562。據友人 S 稱,該等轉載並未得其同意授權。

 

二、雖然不具法律專業,但僅憑外行人粗淺的法律知識和樸素的道德觀,仍感到此種轉載若未經同意會有版權疑慮,或至少在學術上並不妥當。

 

三、網絡上的所有內容,即使沒有註明「保留版權」,預設仍是保留權利,衹有當作者明示同意轉載時(如:維基百科允許任何人按 CC BY-SA 4.0 條款使用),纔算是獲得同意。列明來源不必然使轉載變得合法。

 

四、轉載已舉辦比賽之試題到非牟利的 online judge,在澳門或者可能符合經第5/2012號法律修改、第43/99/M號法令核准的《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第六十一條 m 項「專以科學、教育或人文之利益為目的而使用非供交易之作品」而無須原作者同意。

 

五、即使假設上述主張成立,仍必須留意此類「自由使用」要滿足其他限制,如第六十二條,包括:「一、[...] 不得在無合理解釋的情況下損害作者的正當利益。二、[...] 應儘可能指出作者的身分及作品的名稱。三、[...] 不應與使用該作品之人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假如損害了作者的權利,可能遭到索償。更嚴重者,假如「將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創作公開使用」,該法第二百零九條訂定了「最高二年徒刑或科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的刑罰。總之,使用他人作品時必須非常明確表明,不得與自己的作品混淆。

 

六、比照學界和競賽編程界慣例,我們難以認為 k778 的轉載狀況符合第六十二條的要求。

 

七、在出處一欄,顯示「管理者:[電郵] ([別名])」而沒有說明該「管理者」(此處即使用、轉載該作品之人)與作者是否同一人或有何關係。亦未有填寫題目的具體出處(如比賽名或原題網址),反而寫上以管理者別名命名的某「題集」為出處,zerojudge 用戶無從判斷該作品是管理者之作品,抑或他人作品。

 

八、轉載者在標題加註「由某某首名挑戰成功」給人的觀感是,轉載者確實擁有和支配該題,有權以此挑戰 zerojudge 各用戶並宣佈何者首先解決該題,進一步造成題目與轉載者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九、編程題目的測資是題目不可分離的部分,出題者需要投入很多心力出好測資,一方面要求無誤,另一方面要求強度足以分辨假解。測資好壞會影響題目的評價。k778 沒有註明與原題測資的差異。較弱的測資可能令人誤解題目的性質,以為出題者純粹將測資範圍誇大,用意是虛張聲勢,而非的確有適用於全個範圍的解法。這使題目的評價受到損害。

 

十、更一般地,不僅是《質數迷宮》,zero1 平台的題目一些可能已獲作者允許在本站使用(例如作者僅上傳至本站),這不代表題目必然可以在他站使用。另一些可能未獲作者同意,但基於版權法的豁免無須同意即可使用,這亦不代表將題目轉載至他站仍受同一豁免,需要視乎網站的性質等。

 

十一、對於伺服器位於外地的網站,此種散佈和複製需要更加留意。例如台灣與澳門皆為《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的締約方,在澳門出版的作品將依該協定在台灣受台灣《著作權法》保護。但外地法律的豁免條款與澳門可能有所分別,例如未必包含第四段提到的條款。

 

十二、所謂「侵刪」或類似做法也是站不住腳,版權持有人聲明異議後撤下內容衹能防止之後的損害,無法彌補已發生的損害。網絡上應當三思而後行,先問自己如何確認可以轉載,然後纔可轉載,而非反之,先貿然轉載,遇事再撤下,如此絕非負責任的做法。

 

十三、因此,懇請諸位切勿轉載未獲授權轉載的題目,除非已對相關的複雜議題有充份認知,明白使用受版權保護作品的界線,並可以自己承擔後果。若已有不恰當轉載,請儘量補救,例如儘快撤下。

 

十四、以上有關版權的提醒也適用於自其他網站或其他比賽轉載題目到 zero1,也可能適用於 close paraphrasing(與原文非常相似的轉述)而不一定是逐字轉載。(但不妨礙受其他題目啟發而自己提出基於相似做法的新題目,因為抽象的思想和概念不受版權保護,衹有具體的表達受保護。)除版權考量外,學術上引用他人的思想仍須註明出處,否則即使不侵犯版權也可能構成學術抄襲。

 

十五、除《質數迷宮》的作者外,亦有其他題目的作者稱下列自 zero1 至 zerojudge.tw 的轉載並未授權(部分題目甚至於 zerojudge.tw 中被加至比賽):

 

zero1題號、zerojudge.tw 題號、題目名

a963、k701、罰抄

a736、k164、看到多少座大廈??(「Python/C++ 題目挑戰(4)」之中)

a856、k601、分配曲奇1~

a857、k623、分配曲奇2~

 

十六、我們也留意到以下題目先出現於 zero1,然後另一相同或實質上非常相似的版本出現於 zerojudge,而管理者或署名有別(僅供參考,列入本表不代表有侵權或抄襲,例如可能兩者實為同一人或轉載者已獲原作者同意):

 

zero1 題號、zerojudge.tw 題號、題目名

a951、k193、把一二一分為二(「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a924、j766、小恆恆的數學題(「高手訓練題集」之中)

b013、k424、機器門(「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b015、k604、容器(「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a325、k700、P位尾數相等數

a671、k550及j754、免費大餐(後者在「超級高手進階競賽」之中)

 

十七、觀察到上列題目中, zerojudge.tw 版本的測資筆數通常少於在 zero1 的測資筆數,甚至衹有一筆測資而該測資為公開。

 

十八、至於友人 S 或其他題目原作者會否有後續行動或有何後續行動,並非本文評論的範圍。

 

十九、友人 S 也關心到各位同學的學習進度。他指出,IOI 2007 Flood 在洛谷被評為紫色(即「省选/NOI-」難度)。在本站,該題有 11 AC,AC 率為 100 %。

 

二十、無意否定師弟妹的努力或低估諸位的水平,但按 AC 者的年級來看,若是獨立完成,值得為之自豪;反之若僅僅提交他人的現成代碼,沒有經過苦思糾結的過程,則不會獲得成就感。

 

廿一、據查,該題 AC 者中,大部分提交的代碼完全相同,事實上僅僅從運行時間和所耗記憶體已幾乎足以斷定。

 

廿二、抄襲代碼在正式比賽中是嚴重的作弊行為,在 Codeforces 會導致取消資格,在 NOIP 可導致日後禁賽。短時間內以極不尋常速度累積題數亦無法在網絡社群獲得名聲,其他用戶從提交記錄可見端倪。若此方法達到出題門檻而後題目品質不符社群預期,繞過門檻與濫用權限之事會造成非常負面的印象。

 

廿三、衹有經過仔細思考並親手實作、除錯,纔能從過程得益。追求系統顯示的題數沒有意義,系統記錄 AC 題目乃為方便同學追蹤學習進度,應當珍惜,倘若濫用該功能,衹會導致日後難以分辨已掌握與未掌握的題目。請勿浪費平台上的寶貴學習資源。

 

廿四、假如確實已掌握該些題目,可能意味着 zero1 或 zerojudge.tw 不再是最適合的學習環境,建議移步 codeforces, uoj.ac, oj.uz, tioj.ck.tp.edu.tw 等處挑戰更難的題目。

 

以上淺見,紕漏難免,尚盼母校師長斧正。舉《質數迷宮》與 Flood 兩例,非為指責特定用戶,惟使憂慮之事更為具體,俾師弟妹明白。謹祝澳門與母校 OI 蒸🚀蒸🚀日🚀上🚀,各位紅藍兒女學🚀業🚀進🚀步🚀。

 

幾個關心 OI 的師兄手書

周昊天 (2017)

袁中原 (2023) 

葉俊濠 (2023)

 

您好,我想澄清一點,那就是其實我在公開題目時有在題集旁邊注名出處”HKMS”。不過,我也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為您和您的友人S帶來困擾,造成不便之處,敬請原諒。同時,我也已經將所有轉載之題目下架,並保證不會再犯。再次感謝您指出我的錯誤,並請為我向友人S表示歉意,感激不盡。

 

 
#1314: Re:給師弟妹的信——論轉載題目及代碼雷同


1360174-1@g.puiching.edu.mo (S3A05何彥樂)

School : Pui Ching Middle School
ID :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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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 09:37:01
. Unfinished! | From: [192.168.120.33] | Post Date : 2023-07-04 21:37

師弟妹如晤:

 

欣見諸位在 zero1 平台活躍,遺憾近日聽聞平台有一些令人憂慮的使用狀況,隨意轉載題目到其他網站此其一,提交雷同代碼此其二。謹借用 zero1 的 forum 表達關切:

 

〇、簡而言之,切勿隨意轉載題目,處理不妥很易帶來法律風險;亦切勿不經正常方式解題而取得 AC,這對長遠進步毫無幫助。望師弟妹嚴肅看待,切勿效仿此類行為,行事務必遵循正道。若已參與其中,更須立即改過。

 

一、6 月 25 日,友人 S 發現,他為一次交流活動提供的,收錄於本站的心血《質數迷宮》,被轉載到台灣網站 zerojudge.tw ,即問題 k778。此後還發現 k562。據友人 S 稱,該等轉載並未得其同意授權。

 

二、雖然不具法律專業,但僅憑外行人粗淺的法律知識和樸素的道德觀,仍感到此種轉載若未經同意會有版權疑慮,或至少在學術上並不妥當。

 

三、網絡上的所有內容,即使沒有註明「保留版權」,預設仍是保留權利,衹有當作者明示同意轉載時(如:維基百科允許任何人按 CC BY-SA 4.0 條款使用),纔算是獲得同意。列明來源不必然使轉載變得合法。

 

四、轉載已舉辦比賽之試題到非牟利的 online judge,在澳門或者可能符合經第5/2012號法律修改、第43/99/M號法令核准的《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第六十一條 m 項「專以科學、教育或人文之利益為目的而使用非供交易之作品」而無須原作者同意。

 

五、即使假設上述主張成立,仍必須留意此類「自由使用」要滿足其他限制,如第六十二條,包括:「一、[...] 不得在無合理解釋的情況下損害作者的正當利益。二、[...] 應儘可能指出作者的身分及作品的名稱。三、[...] 不應與使用該作品之人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假如損害了作者的權利,可能遭到索償。更嚴重者,假如「將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創作公開使用」,該法第二百零九條訂定了「最高二年徒刑或科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的刑罰。總之,使用他人作品時必須非常明確表明,不得與自己的作品混淆。

 

六、比照學界和競賽編程界慣例,我們難以認為 k778 的轉載狀況符合第六十二條的要求。

 

七、在出處一欄,顯示「管理者:[電郵] ([別名])」而沒有說明該「管理者」(此處即使用、轉載該作品之人)與作者是否同一人或有何關係。亦未有填寫題目的具體出處(如比賽名或原題網址),反而寫上以管理者別名命名的某「題集」為出處,zerojudge 用戶無從判斷該作品是管理者之作品,抑或他人作品。

 

八、轉載者在標題加註「由某某首名挑戰成功」給人的觀感是,轉載者確實擁有和支配該題,有權以此挑戰 zerojudge 各用戶並宣佈何者首先解決該題,進一步造成題目與轉載者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九、編程題目的測資是題目不可分離的部分,出題者需要投入很多心力出好測資,一方面要求無誤,另一方面要求強度足以分辨假解。測資好壞會影響題目的評價。k778 沒有註明與原題測資的差異。較弱的測資可能令人誤解題目的性質,以為出題者純粹將測資範圍誇大,用意是虛張聲勢,而非的確有適用於全個範圍的解法。這使題目的評價受到損害。

 

十、更一般地,不僅是《質數迷宮》,zero1 平台的題目一些可能已獲作者允許在本站使用(例如作者僅上傳至本站),這不代表題目必然可以在他站使用。另一些可能未獲作者同意,但基於版權法的豁免無須同意即可使用,這亦不代表將題目轉載至他站仍受同一豁免,需要視乎網站的性質等。

 

十一、對於伺服器位於外地的網站,此種散佈和複製需要更加留意。例如台灣與澳門皆為《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的締約方,在澳門出版的作品將依該協定在台灣受台灣《著作權法》保護。但外地法律的豁免條款與澳門可能有所分別,例如未必包含第四段提到的條款。

 

十二、所謂「侵刪」或類似做法也是站不住腳,版權持有人聲明異議後撤下內容衹能防止之後的損害,無法彌補已發生的損害。網絡上應當三思而後行,先問自己如何確認可以轉載,然後纔可轉載,而非反之,先貿然轉載,遇事再撤下,如此絕非負責任的做法。

 

十三、因此,懇請諸位切勿轉載未獲授權轉載的題目,除非已對相關的複雜議題有充份認知,明白使用受版權保護作品的界線,並可以自己承擔後果。若已有不恰當轉載,請儘量補救,例如儘快撤下。

 

十四、以上有關版權的提醒也適用於自其他網站或其他比賽轉載題目到 zero1,也可能適用於 close paraphrasing(與原文非常相似的轉述)而不一定是逐字轉載。(但不妨礙受其他題目啟發而自己提出基於相似做法的新題目,因為抽象的思想和概念不受版權保護,衹有具體的表達受保護。)除版權考量外,學術上引用他人的思想仍須註明出處,否則即使不侵犯版權也可能構成學術抄襲。

 

十五、除《質數迷宮》的作者外,亦有其他題目的作者稱下列自 zero1 至 zerojudge.tw 的轉載並未授權(部分題目甚至於 zerojudge.tw 中被加至比賽):

 

zero1題號、zerojudge.tw 題號、題目名

a963、k701、罰抄

a736、k164、看到多少座大廈??(「Python/C++ 題目挑戰(4)」之中)

a856、k601、分配曲奇1~

a857、k623、分配曲奇2~

 

十六、我們也留意到以下題目先出現於 zero1,然後另一相同或實質上非常相似的版本出現於 zerojudge,而管理者或署名有別(僅供參考,列入本表不代表有侵權或抄襲,例如可能兩者實為同一人或轉載者已獲原作者同意):

 

zero1 題號、zerojudge.tw 題號、題目名

a951、k193、把一二一分為二(「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a924、j766、小恆恆的數學題(「高手訓練題集」之中)

b013、k424、機器門(「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b015、k604、容器(「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a325、k700、P位尾數相等數

a671、k550及j754、免費大餐(後者在「超級高手進階競賽」之中)

 

十七、觀察到上列題目中, zerojudge.tw 版本的測資筆數通常少於在 zero1 的測資筆數,甚至衹有一筆測資而該測資為公開。

 

十八、至於友人 S 或其他題目原作者會否有後續行動或有何後續行動,並非本文評論的範圍。

 

十九、友人 S 也關心到各位同學的學習進度。他指出,IOI 2007 Flood 在洛谷被評為紫色(即「省选/NOI-」難度)。在本站,該題有 11 AC,AC 率為 100 %。

 

二十、無意否定師弟妹的努力或低估諸位的水平,但按 AC 者的年級來看,若是獨立完成,值得為之自豪;反之若僅僅提交他人的現成代碼,沒有經過苦思糾結的過程,則不會獲得成就感。

 

廿一、據查,該題 AC 者中,大部分提交的代碼完全相同,事實上僅僅從運行時間和所耗記憶體已幾乎足以斷定。

 

廿二、抄襲代碼在正式比賽中是嚴重的作弊行為,在 Codeforces 會導致取消資格,在 NOIP 可導致日後禁賽。短時間內以極不尋常速度累積題數亦無法在網絡社群獲得名聲,其他用戶從提交記錄可見端倪。若此方法達到出題門檻而後題目品質不符社群預期,繞過門檻與濫用權限之事會造成非常負面的印象。

 

廿三、衹有經過仔細思考並親手實作、除錯,纔能從過程得益。追求系統顯示的題數沒有意義,系統記錄 AC 題目乃為方便同學追蹤學習進度,應當珍惜,倘若濫用該功能,衹會導致日後難以分辨已掌握與未掌握的題目。請勿浪費平台上的寶貴學習資源。

 

廿四、假如確實已掌握該些題目,可能意味着 zero1 或 zerojudge.tw 不再是最適合的學習環境,建議移步 codeforces, uoj.ac, oj.uz, tioj.ck.tp.edu.tw 等處挑戰更難的題目。

 

以上淺見,紕漏難免,尚盼母校師長斧正。舉《質數迷宮》與 Flood 兩例,非為指責特定用戶,惟使憂慮之事更為具體,俾師弟妹明白。謹祝澳門與母校 OI 蒸🚀蒸🚀日🚀上🚀,各位紅藍兒女學🚀業🚀進🚀步🚀。

 

幾個關心 OI 的師兄手書

周昊天 (2017)

袁中原 (2023) 

葉俊濠 (2023)

 

您好,我想澄清一點,那就是其實我在公開題目時有在題集旁邊注名出處”HKMS”。不過,我也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為您和您的友人S帶來困擾,造成不便之處,敬請原諒。同時,我也已經將所有轉載之題目下架,並保證不會再犯。再次感謝您指出我的錯誤,並請為我向友人S表示歉意,感激不盡。

 

 

也請不要靠上傳zero1題目到zerojudge中來取得別人AC的程式來在zero1呈交,否則可能會被Admin永久的封鎖帳戶,更有可能會在測驗或考試扣分,甚至記小過,大過,並影響學校的名譽。請各位同學多多注意。

 
#1316: Re:給師弟妹的信——論轉載題目及代碼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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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弟妹如晤:

 

欣見諸位在 zero1 平台活躍,遺憾近日聽聞平台有一些令人憂慮的使用狀況,隨意轉載題目到其他網站此其一,提交雷同代碼此其二。謹借用 zero1 的 forum 表達關切:

 

〇、簡而言之,切勿隨意轉載題目,處理不妥很易帶來法律風險;亦切勿不經正常方式解題而取得 AC,這對長遠進步毫無幫助。望師弟妹嚴肅看待,切勿效仿此類行為,行事務必遵循正道。若已參與其中,更須立即改過。

 

一、6 月 25 日,友人 S 發現,他為一次交流活動提供的,收錄於本站的心血《質數迷宮》,被轉載到台灣網站 zerojudge.tw ,即問題 k778。此後還發現 k562。據友人 S 稱,該等轉載並未得其同意授權。

 

二、雖然不具法律專業,但僅憑外行人粗淺的法律知識和樸素的道德觀,仍感到此種轉載若未經同意會有版權疑慮,或至少在學術上並不妥當。

 

三、網絡上的所有內容,即使沒有註明「保留版權」,預設仍是保留權利,衹有當作者明示同意轉載時(如:維基百科允許任何人按 CC BY-SA 4.0 條款使用),纔算是獲得同意。列明來源不必然使轉載變得合法。

 

四、轉載已舉辦比賽之試題到非牟利的 online judge,在澳門或者可能符合經第5/2012號法律修改、第43/99/M號法令核准的《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第六十一條 m 項「專以科學、教育或人文之利益為目的而使用非供交易之作品」而無須原作者同意。

 

五、即使假設上述主張成立,仍必須留意此類「自由使用」要滿足其他限制,如第六十二條,包括:「一、[...] 不得在無合理解釋的情況下損害作者的正當利益。二、[...] 應儘可能指出作者的身分及作品的名稱。三、[...] 不應與使用該作品之人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假如損害了作者的權利,可能遭到索償。更嚴重者,假如「將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創作公開使用」,該法第二百零九條訂定了「最高二年徒刑或科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的刑罰。總之,使用他人作品時必須非常明確表明,不得與自己的作品混淆。

 

六、比照學界和競賽編程界慣例,我們難以認為 k778 的轉載狀況符合第六十二條的要求。

 

七、在出處一欄,顯示「管理者:[電郵] ([別名])」而沒有說明該「管理者」(此處即使用、轉載該作品之人)與作者是否同一人或有何關係。亦未有填寫題目的具體出處(如比賽名或原題網址),反而寫上以管理者別名命名的某「題集」為出處,zerojudge 用戶無從判斷該作品是管理者之作品,抑或他人作品。

 

八、轉載者在標題加註「由某某首名挑戰成功」給人的觀感是,轉載者確實擁有和支配該題,有權以此挑戰 zerojudge 各用戶並宣佈何者首先解決該題,進一步造成題目與轉載者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九、編程題目的測資是題目不可分離的部分,出題者需要投入很多心力出好測資,一方面要求無誤,另一方面要求強度足以分辨假解。測資好壞會影響題目的評價。k778 沒有註明與原題測資的差異。較弱的測資可能令人誤解題目的性質,以為出題者純粹將測資範圍誇大,用意是虛張聲勢,而非的確有適用於全個範圍的解法。這使題目的評價受到損害。

 

十、更一般地,不僅是《質數迷宮》,zero1 平台的題目一些可能已獲作者允許在本站使用(例如作者僅上傳至本站),這不代表題目必然可以在他站使用。另一些可能未獲作者同意,但基於版權法的豁免無須同意即可使用,這亦不代表將題目轉載至他站仍受同一豁免,需要視乎網站的性質等。

 

十一、對於伺服器位於外地的網站,此種散佈和複製需要更加留意。例如台灣與澳門皆為《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的締約方,在澳門出版的作品將依該協定在台灣受台灣《著作權法》保護。但外地法律的豁免條款與澳門可能有所分別,例如未必包含第四段提到的條款。

 

十二、所謂「侵刪」或類似做法也是站不住腳,版權持有人聲明異議後撤下內容衹能防止之後的損害,無法彌補已發生的損害。網絡上應當三思而後行,先問自己如何確認可以轉載,然後纔可轉載,而非反之,先貿然轉載,遇事再撤下,如此絕非負責任的做法。

 

十三、因此,懇請諸位切勿轉載未獲授權轉載的題目,除非已對相關的複雜議題有充份認知,明白使用受版權保護作品的界線,並可以自己承擔後果。若已有不恰當轉載,請儘量補救,例如儘快撤下。

 

十四、以上有關版權的提醒也適用於自其他網站或其他比賽轉載題目到 zero1,也可能適用於 close paraphrasing(與原文非常相似的轉述)而不一定是逐字轉載。(但不妨礙受其他題目啟發而自己提出基於相似做法的新題目,因為抽象的思想和概念不受版權保護,衹有具體的表達受保護。)除版權考量外,學術上引用他人的思想仍須註明出處,否則即使不侵犯版權也可能構成學術抄襲。

 

十五、除《質數迷宮》的作者外,亦有其他題目的作者稱下列自 zero1 至 zerojudge.tw 的轉載並未授權(部分題目甚至於 zerojudge.tw 中被加至比賽):

 

zero1題號、zerojudge.tw 題號、題目名

a963、k701、罰抄

a736、k164、看到多少座大廈??(「Python/C++ 題目挑戰(4)」之中)

a856、k601、分配曲奇1~

a857、k623、分配曲奇2~

 

十六、我們也留意到以下題目先出現於 zero1,然後另一相同或實質上非常相似的版本出現於 zerojudge,而管理者或署名有別(僅供參考,列入本表不代表有侵權或抄襲,例如可能兩者實為同一人或轉載者已獲原作者同意):

 

zero1 題號、zerojudge.tw 題號、題目名

a951、k193、把一二一分為二(「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a924、j766、小恆恆的數學題(「高手訓練題集」之中)

b013、k424、機器門(「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b015、k604、容器(「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a325、k700、P位尾數相等數

a671、k550及j754、免費大餐(後者在「超級高手進階競賽」之中)

 

十七、觀察到上列題目中, zerojudge.tw 版本的測資筆數通常少於在 zero1 的測資筆數,甚至衹有一筆測資而該測資為公開。

 

十八、至於友人 S 或其他題目原作者會否有後續行動或有何後續行動,並非本文評論的範圍。

 

十九、友人 S 也關心到各位同學的學習進度。他指出,IOI 2007 Flood 在洛谷被評為紫色(即「省选/NOI-」難度)。在本站,該題有 11 AC,AC 率為 100 %。

 

二十、無意否定師弟妹的努力或低估諸位的水平,但按 AC 者的年級來看,若是獨立完成,值得為之自豪;反之若僅僅提交他人的現成代碼,沒有經過苦思糾結的過程,則不會獲得成就感。

 

廿一、據查,該題 AC 者中,大部分提交的代碼完全相同,事實上僅僅從運行時間和所耗記憶體已幾乎足以斷定。

 

廿二、抄襲代碼在正式比賽中是嚴重的作弊行為,在 Codeforces 會導致取消資格,在 NOIP 可導致日後禁賽。短時間內以極不尋常速度累積題數亦無法在網絡社群獲得名聲,其他用戶從提交記錄可見端倪。若此方法達到出題門檻而後題目品質不符社群預期,繞過門檻與濫用權限之事會造成非常負面的印象。

 

廿三、衹有經過仔細思考並親手實作、除錯,纔能從過程得益。追求系統顯示的題數沒有意義,系統記錄 AC 題目乃為方便同學追蹤學習進度,應當珍惜,倘若濫用該功能,衹會導致日後難以分辨已掌握與未掌握的題目。請勿浪費平台上的寶貴學習資源。

 

廿四、假如確實已掌握該些題目,可能意味着 zero1 或 zerojudge.tw 不再是最適合的學習環境,建議移步 codeforces, uoj.ac, oj.uz, tioj.ck.tp.edu.tw 等處挑戰更難的題目。

 

以上淺見,紕漏難免,尚盼母校師長斧正。舉《質數迷宮》與 Flood 兩例,非為指責特定用戶,惟使憂慮之事更為具體,俾師弟妹明白。謹祝澳門與母校 OI 蒸🚀蒸🚀日🚀上🚀,各位紅藍兒女學🚀業🚀進🚀步🚀。

 

幾個關心 OI 的師兄手書

周昊天 (2017)

袁中原 (2023) 

葉俊濠 (2023)

 

您好,我想澄清一點,那就是其實我在公開題目時有在題集旁邊注名出處”HKMS”。不過,我也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為您和您的友人S帶來困擾,造成不便之處,敬請原諒。同時,我也已經將所有轉載之題目下架,並保證不會再犯。再次感謝您指出我的錯誤,並請為我向友人S表示歉意,感激不盡。

 

 

也請不要靠上傳zero1題目到zerojudge中來取得別人AC的程式來在zero1呈交,否則可能會被Admin永久的封鎖帳戶,更有可能會在測驗或考試扣分,甚至記小過,大過,並影響學校的名譽。請各位同學多多注意。

收到,我不會再上傳到zerojduge。

感謝何彥樂提醒

 
#1318: Re:給師弟妹的信——論轉載題目及代碼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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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弟妹如晤:

 

欣見諸位在 zero1 平台活躍,遺憾近日聽聞平台有一些令人憂慮的使用狀況,隨意轉載題目到其他網站此其一,提交雷同代碼此其二。謹借用 zero1 的 forum 表達關切:

 

〇、簡而言之,切勿隨意轉載題目,處理不妥很易帶來法律風險;亦切勿不經正常方式解題而取得 AC,這對長遠進步毫無幫助。望師弟妹嚴肅看待,切勿效仿此類行為,行事務必遵循正道。若已參與其中,更須立即改過。

 

一、6 月 25 日,友人 S 發現,他為一次交流活動提供的,收錄於本站的心血《質數迷宮》,被轉載到台灣網站 zerojudge.tw ,即問題 k778。此後還發現 k562。據友人 S 稱,該等轉載並未得其同意授權。

 

二、雖然不具法律專業,但僅憑外行人粗淺的法律知識和樸素的道德觀,仍感到此種轉載若未經同意會有版權疑慮,或至少在學術上並不妥當。

 

三、網絡上的所有內容,即使沒有註明「保留版權」,預設仍是保留權利,衹有當作者明示同意轉載時(如:維基百科允許任何人按 CC BY-SA 4.0 條款使用),纔算是獲得同意。列明來源不必然使轉載變得合法。

 

四、轉載已舉辦比賽之試題到非牟利的 online judge,在澳門或者可能符合經第5/2012號法律修改、第43/99/M號法令核准的《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第六十一條 m 項「專以科學、教育或人文之利益為目的而使用非供交易之作品」而無須原作者同意。

 

五、即使假設上述主張成立,仍必須留意此類「自由使用」要滿足其他限制,如第六十二條,包括:「一、[...] 不得在無合理解釋的情況下損害作者的正當利益。二、[...] 應儘可能指出作者的身分及作品的名稱。三、[...] 不應與使用該作品之人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假如損害了作者的權利,可能遭到索償。更嚴重者,假如「將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創作公開使用」,該法第二百零九條訂定了「最高二年徒刑或科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的刑罰。總之,使用他人作品時必須非常明確表明,不得與自己的作品混淆。

 

六、比照學界和競賽編程界慣例,我們難以認為 k778 的轉載狀況符合第六十二條的要求。

 

七、在出處一欄,顯示「管理者:[電郵] ([別名])」而沒有說明該「管理者」(此處即使用、轉載該作品之人)與作者是否同一人或有何關係。亦未有填寫題目的具體出處(如比賽名或原題網址),反而寫上以管理者別名命名的某「題集」為出處,zerojudge 用戶無從判斷該作品是管理者之作品,抑或他人作品。

 

八、轉載者在標題加註「由某某首名挑戰成功」給人的觀感是,轉載者確實擁有和支配該題,有權以此挑戰 zerojudge 各用戶並宣佈何者首先解決該題,進一步造成題目與轉載者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九、編程題目的測資是題目不可分離的部分,出題者需要投入很多心力出好測資,一方面要求無誤,另一方面要求強度足以分辨假解。測資好壞會影響題目的評價。k778 沒有註明與原題測資的差異。較弱的測資可能令人誤解題目的性質,以為出題者純粹將測資範圍誇大,用意是虛張聲勢,而非的確有適用於全個範圍的解法。這使題目的評價受到損害。

 

十、更一般地,不僅是《質數迷宮》,zero1 平台的題目一些可能已獲作者允許在本站使用(例如作者僅上傳至本站),這不代表題目必然可以在他站使用。另一些可能未獲作者同意,但基於版權法的豁免無須同意即可使用,這亦不代表將題目轉載至他站仍受同一豁免,需要視乎網站的性質等。

 

十一、對於伺服器位於外地的網站,此種散佈和複製需要更加留意。例如台灣與澳門皆為《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的締約方,在澳門出版的作品將依該協定在台灣受台灣《著作權法》保護。但外地法律的豁免條款與澳門可能有所分別,例如未必包含第四段提到的條款。

 

十二、所謂「侵刪」或類似做法也是站不住腳,版權持有人聲明異議後撤下內容衹能防止之後的損害,無法彌補已發生的損害。網絡上應當三思而後行,先問自己如何確認可以轉載,然後纔可轉載,而非反之,先貿然轉載,遇事再撤下,如此絕非負責任的做法。

 

十三、因此,懇請諸位切勿轉載未獲授權轉載的題目,除非已對相關的複雜議題有充份認知,明白使用受版權保護作品的界線,並可以自己承擔後果。若已有不恰當轉載,請儘量補救,例如儘快撤下。

 

十四、以上有關版權的提醒也適用於自其他網站或其他比賽轉載題目到 zero1,也可能適用於 close paraphrasing(與原文非常相似的轉述)而不一定是逐字轉載。(但不妨礙受其他題目啟發而自己提出基於相似做法的新題目,因為抽象的思想和概念不受版權保護,衹有具體的表達受保護。)除版權考量外,學術上引用他人的思想仍須註明出處,否則即使不侵犯版權也可能構成學術抄襲。

 

十五、除《質數迷宮》的作者外,亦有其他題目的作者稱下列自 zero1 至 zerojudge.tw 的轉載並未授權(部分題目甚至於 zerojudge.tw 中被加至比賽):

 

zero1題號、zerojudge.tw 題號、題目名

a963、k701、罰抄

a736、k164、看到多少座大廈??(「Python/C++ 題目挑戰(4)」之中)

a856、k601、分配曲奇1~

a857、k623、分配曲奇2~

 

十六、我們也留意到以下題目先出現於 zero1,然後另一相同或實質上非常相似的版本出現於 zerojudge,而管理者或署名有別(僅供參考,列入本表不代表有侵權或抄襲,例如可能兩者實為同一人或轉載者已獲原作者同意):

 

zero1 題號、zerojudge.tw 題號、題目名

a951、k193、把一二一分為二(「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a924、j766、小恆恆的數學題(「高手訓練題集」之中)

b013、k424、機器門(「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b015、k604、容器(「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a325、k700、P位尾數相等數

a671、k550及j754、免費大餐(後者在「超級高手進階競賽」之中)

 

十七、觀察到上列題目中, zerojudge.tw 版本的測資筆數通常少於在 zero1 的測資筆數,甚至衹有一筆測資而該測資為公開。

 

十八、至於友人 S 或其他題目原作者會否有後續行動或有何後續行動,並非本文評論的範圍。

 

十九、友人 S 也關心到各位同學的學習進度。他指出,IOI 2007 Flood 在洛谷被評為紫色(即「省选/NOI-」難度)。在本站,該題有 11 AC,AC 率為 100 %。

 

二十、無意否定師弟妹的努力或低估諸位的水平,但按 AC 者的年級來看,若是獨立完成,值得為之自豪;反之若僅僅提交他人的現成代碼,沒有經過苦思糾結的過程,則不會獲得成就感。

 

廿一、據查,該題 AC 者中,大部分提交的代碼完全相同,事實上僅僅從運行時間和所耗記憶體已幾乎足以斷定。

 

廿二、抄襲代碼在正式比賽中是嚴重的作弊行為,在 Codeforces 會導致取消資格,在 NOIP 可導致日後禁賽。短時間內以極不尋常速度累積題數亦無法在網絡社群獲得名聲,其他用戶從提交記錄可見端倪。若此方法達到出題門檻而後題目品質不符社群預期,繞過門檻與濫用權限之事會造成非常負面的印象。

 

廿三、衹有經過仔細思考並親手實作、除錯,纔能從過程得益。追求系統顯示的題數沒有意義,系統記錄 AC 題目乃為方便同學追蹤學習進度,應當珍惜,倘若濫用該功能,衹會導致日後難以分辨已掌握與未掌握的題目。請勿浪費平台上的寶貴學習資源。

 

廿四、假如確實已掌握該些題目,可能意味着 zero1 或 zerojudge.tw 不再是最適合的學習環境,建議移步 codeforces, uoj.ac, oj.uz, tioj.ck.tp.edu.tw 等處挑戰更難的題目。

 

以上淺見,紕漏難免,尚盼母校師長斧正。舉《質數迷宮》與 Flood 兩例,非為指責特定用戶,惟使憂慮之事更為具體,俾師弟妹明白。謹祝澳門與母校 OI 蒸🚀蒸🚀日🚀上🚀,各位紅藍兒女學🚀業🚀進🚀步🚀。

 

幾個關心 OI 的師兄手書

周昊天 (2017)

袁中原 (2023) 

葉俊濠 (2023)

 

您好,我想澄清一點,那就是其實我在公開題目時有在題集旁邊注名出處”HKMS”。不過,我也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為您和您的友人S帶來困擾,造成不便之處,敬請原諒。同時,我也已經將所有轉載之題目下架,並保證不會再犯。再次感謝您指出我的錯誤,並請為我向友人S表示歉意,感激不盡。

 

 

也請不要靠上傳zero1題目到zerojudge中來取得別人AC的程式來在zero1呈交,否則可能會被Admin永久的封鎖帳戶,更有可能會在測驗或考試扣分,甚至記小過,大過,並影響學校的名譽。請各位同學多多注意。

收到,我不會再上傳到zerojduge。

感謝何彥樂提醒

zero 1 a385 == zerojudge k887

 
#1498: Re:給師弟妹的信——論轉載題目及代碼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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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judge don't have k887, it only have k886, and it is a complety different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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