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弟妹如晤:
欣見諸位在 zero1 平台活躍,遺憾近日聽聞平台有一些令人憂慮的使用狀況,隨意轉載題目到其他網站此其一,提交雷同代碼此其二。謹借用 zero1 的 forum 表達關切:
〇、簡而言之,切勿隨意轉載題目,處理不妥很易帶來法律風險;亦切勿不經正常方式解題而取得 AC,這對長遠進步毫無幫助。望師弟妹嚴肅看待,切勿效仿此類行為,行事務必遵循正道。若已參與其中,更須立即改過。
一、6 月 25 日,友人 S 發現,他為一次交流活動提供的,收錄於本站的心血《質數迷宮》,被轉載到台灣網站 zerojudge.tw ,即問題 k778。此後還發現 k562。據友人 S 稱,該等轉載並未得其同意授權。
二、雖然不具法律專業,但僅憑外行人粗淺的法律知識和樸素的道德觀,仍感到此種轉載若未經同意會有版權疑慮,或至少在學術上並不妥當。
三、網絡上的所有內容,即使沒有註明「保留版權」,預設仍是保留權利,衹有當作者明示同意轉載時(如:維基百科允許任何人按 CC BY-SA 4.0 條款使用),纔算是獲得同意。列明來源不必然使轉載變得合法。
四、轉載已舉辦比賽之試題到非牟利的 online judge,在澳門或者可能符合經第5/2012號法律修改、第43/99/M號法令核准的《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第六十一條 m 項「專以科學、教育或人文之利益為目的而使用非供交易之作品」而無須原作者同意。
五、即使假設上述主張成立,仍必須留意此類「自由使用」要滿足其他限制,如第六十二條,包括:「一、[...] 不得在無合理解釋的情況下損害作者的正當利益。二、[...] 應儘可能指出作者的身分及作品的名稱。三、[...] 不應與使用該作品之人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假如損害了作者的權利,可能遭到索償。更嚴重者,假如「將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創作公開使用」,該法第二百零九條訂定了「最高二年徒刑或科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的刑罰。總之,使用他人作品時必須非常明確表明,不得與自己的作品混淆。
六、比照學界和競賽編程界慣例,我們難以認為 k778 的轉載狀況符合第六十二條的要求。
七、在出處一欄,顯示「管理者:[電郵] ([別名])」而沒有說明該「管理者」(此處即使用、轉載該作品之人)與作者是否同一人或有何關係。亦未有填寫題目的具體出處(如比賽名或原題網址),反而寫上以管理者別名命名的某「題集」為出處,zerojudge 用戶無從判斷該作品是管理者之作品,抑或他人作品。
八、轉載者在標題加註「由某某首名挑戰成功」給人的觀感是,轉載者確實擁有和支配該題,有權以此挑戰 zerojudge 各用戶並宣佈何者首先解決該題,進一步造成題目與轉載者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九、編程題目的測資是題目不可分離的部分,出題者需要投入很多心力出好測資,一方面要求無誤,另一方面要求強度足以分辨假解。測資好壞會影響題目的評價。k778 沒有註明與原題測資的差異。較弱的測資可能令人誤解題目的性質,以為出題者純粹將測資範圍誇大,用意是虛張聲勢,而非的確有適用於全個範圍的解法。這使題目的評價受到損害。
十、更一般地,不僅是《質數迷宮》,zero1 平台的題目一些可能已獲作者允許在本站使用(例如作者僅上傳至本站),這不代表題目必然可以在他站使用。另一些可能未獲作者同意,但基於版權法的豁免無須同意即可使用,這亦不代表將題目轉載至他站仍受同一豁免,需要視乎網站的性質等。
十一、對於伺服器位於外地的網站,此種散佈和複製需要更加留意。例如台灣與澳門皆為《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的締約方,在澳門出版的作品將依該協定在台灣受台灣《著作權法》保護。但外地法律的豁免條款與澳門可能有所分別,例如未必包含第四段提到的條款。
十二、所謂「侵刪」或類似做法也是站不住腳,版權持有人聲明異議後撤下內容衹能防止之後的損害,無法彌補已發生的損害。網絡上應當三思而後行,先問自己如何確認可以轉載,然後纔可轉載,而非反之,先貿然轉載,遇事再撤下,如此絕非負責任的做法。
十三、因此,懇請諸位切勿轉載未獲授權轉載的題目,除非已對相關的複雜議題有充份認知,明白使用受版權保護作品的界線,並可以自己承擔後果。若已有不恰當轉載,請儘量補救,例如儘快撤下。
十四、以上有關版權的提醒也適用於自其他網站或其他比賽轉載題目到 zero1,也可能適用於 close paraphrasing(與原文非常相似的轉述)而不一定是逐字轉載。(但不妨礙受其他題目啟發而自己提出基於相似做法的新題目,因為抽象的思想和概念不受版權保護,衹有具體的表達受保護。)除版權考量外,學術上引用他人的思想仍須註明出處,否則即使不侵犯版權也可能構成學術抄襲。
十五、除《質數迷宮》的作者外,亦有其他題目的作者稱下列自 zero1 至 zerojudge.tw 的轉載並未授權(部分題目甚至於 zerojudge.tw 中被加至比賽):
zero1題號、zerojudge.tw 題號、題目名
a963、k701、罰抄
a736、k164、看到多少座大廈??(「Python/C++ 題目挑戰(4)」之中)
a856、k601、分配曲奇1~
a857、k623、分配曲奇2~
十六、我們也留意到以下題目先出現於 zero1,然後另一相同或實質上非常相似的版本出現於 zerojudge,而管理者或署名有別(僅供參考,列入本表不代表有侵權或抄襲,例如可能兩者實為同一人或轉載者已獲原作者同意):
zero1 題號、zerojudge.tw 題號、題目名
a951、k193、把一二一分為二(「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a924、j766、小恆恆的數學題(「高手訓練題集」之中)
b013、k424、機器門(「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b015、k604、容器(「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a325、k700、P位尾數相等數
a671、k550及j754、免費大餐(後者在「超級高手進階競賽」之中)
十七、觀察到上列題目中, zerojudge.tw 版本的測資筆數通常少於在 zero1 的測資筆數,甚至衹有一筆測資而該測資為公開。
十八、至於友人 S 或其他題目原作者會否有後續行動或有何後續行動,並非本文評論的範圍。
十九、友人 S 也關心到各位同學的學習進度。他指出,IOI 2007 Flood 在洛谷被評為紫色(即「省选/NOI-」難度)。在本站,該題有 11 AC,AC 率為 100 %。
二十、無意否定師弟妹的努力或低估諸位的水平,但按 AC 者的年級來看,若是獨立完成,值得為之自豪;反之若僅僅提交他人的現成代碼,沒有經過苦思糾結的過程,則不會獲得成就感。
廿一、據查,該題 AC 者中,大部分提交的代碼完全相同,事實上僅僅從運行時間和所耗記憶體已幾乎足以斷定。
廿二、抄襲代碼在正式比賽中是嚴重的作弊行為,在 Codeforces 會導致取消資格,在 NOIP 可導致日後禁賽。短時間內以極不尋常速度累積題數亦無法在網絡社群獲得名聲,其他用戶從提交記錄可見端倪。若此方法達到出題門檻而後題目品質不符社群預期,繞過門檻與濫用權限之事會造成非常負面的印象。
廿三、衹有經過仔細思考並親手實作、除錯,纔能從過程得益。追求系統顯示的題數沒有意義,系統記錄 AC 題目乃為方便同學追蹤學習進度,應當珍惜,倘若濫用該功能,衹會導致日後難以分辨已掌握與未掌握的題目。請勿浪費平台上的寶貴學習資源。
廿四、假如確實已掌握該些題目,可能意味着 zero1 或 zerojudge.tw 不再是最適合的學習環境,建議移步 codeforces, uoj.ac, oj.uz, tioj.ck.tp.edu.tw 等處挑戰更難的題目。
以上淺見,紕漏難免,尚盼母校師長斧正。舉《質數迷宮》與 Flood 兩例,非為指責特定用戶,惟使憂慮之事更為具體,俾師弟妹明白。謹祝澳門與母校 OI 蒸🚀蒸🚀日🚀上🚀,各位紅藍兒女學🚀業🚀進🚀步🚀。
幾個關心 OI 的師兄手書
周昊天 (2017)
袁中原 (2023)
葉俊濠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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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 月 25 日,友人 S 發現,他為一次交流活動提供的,收錄於本站的心血《質數迷宮》,被轉載到台灣網站 zerojudge.tw ,即問題 k778。此後還發現 k562。據友人 S 稱,該等轉載並未得其同意授權。
二、雖然不具法律專業,但僅憑外行人粗淺的法律知識和樸素的道德觀,仍感到此種轉載若未經同意會有版權疑慮,或至少在學術上並不妥當。
三、網絡上的所有內容,即使沒有註明「保留版權」,預設仍是保留權利,衹有當作者明示同意轉載時(如:維基百科允許任何人按 CC BY-SA 4.0 條款使用),纔算是獲得同意。列明來源不必然使轉載變得合法。
四、轉載已舉辦比賽之試題到非牟利的 online judge,在澳門或者可能符合經第5/2012號法律修改、第43/99/M號法令核准的《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第六十一條 m 項「專以科學、教育或人文之利益為目的而使用非供交易之作品」而無須原作者同意。
五、即使假設上述主張成立,仍必須留意此類「自由使用」要滿足其他限制,如第六十二條,包括:「一、[...] 不得在無合理解釋的情況下損害作者的正當利益。二、[...] 應儘可能指出作者的身分及作品的名稱。三、[...] 不應與使用該作品之人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假如損害了作者的權利,可能遭到索償。更嚴重者,假如「將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創作公開使用」,該法第二百零九條訂定了「最高二年徒刑或科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的刑罰。總之,使用他人作品時必須非常明確表明,不得與自己的作品混淆。
六、比照學界和競賽編程界慣例,我們難以認為 k778 的轉載狀況符合第六十二條的要求。
七、在出處一欄,顯示「管理者:[電郵] ([別名])」而沒有說明該「管理者」(此處即使用、轉載該作品之人)與作者是否同一人或有何關係。亦未有填寫題目的具體出處(如比賽名或原題網址),反而寫上以管理者別名命名的某「題集」為出處,zerojudge 用戶無從判斷該作品是管理者之作品,抑或他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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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更一般地,不僅是《質數迷宮》,zero1 平台的題目一些可能已獲作者允許在本站使用(例如作者僅上傳至本站),這不代表題目必然可以在他站使用。另一些可能未獲作者同意,但基於版權法的豁免無須同意即可使用,這亦不代表將題目轉載至他站仍受同一豁免,需要視乎網站的性質等。
十一、對於伺服器位於外地的網站,此種散佈和複製需要更加留意。例如台灣與澳門皆為《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的締約方,在澳門出版的作品將依該協定在台灣受台灣《著作權法》保護。但外地法律的豁免條款與澳門可能有所分別,例如未必包含第四段提到的條款。
十二、所謂「侵刪」或類似做法也是站不住腳,版權持有人聲明異議後撤下內容衹能防止之後的損害,無法彌補已發生的損害。網絡上應當三思而後行,先問自己如何確認可以轉載,然後纔可轉載,而非反之,先貿然轉載,遇事再撤下,如此絕非負責任的做法。
十三、因此,懇請諸位切勿轉載未獲授權轉載的題目,除非已對相關的複雜議題有充份認知,明白使用受版權保護作品的界線,並可以自己承擔後果。若已有不恰當轉載,請儘量補救,例如儘快撤下。
十四、以上有關版權的提醒也適用於自其他網站或其他比賽轉載題目到 zero1,也可能適用於 close paraphrasing(與原文非常相似的轉述)而不一定是逐字轉載。(但不妨礙受其他題目啟發而自己提出基於相似做法的新題目,因為抽象的思想和概念不受版權保護,衹有具體的表達受保護。)除版權考量外,學術上引用他人的思想仍須註明出處,否則即使不侵犯版權也可能構成學術抄襲。
十五、除《質數迷宮》的作者外,亦有其他題目的作者稱下列自 zero1 至 zerojudge.tw 的轉載並未授權(部分題目甚至於 zerojudge.tw 中被加至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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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3、k701、罰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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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我們也留意到以下題目先出現於 zero1,然後另一相同或實質上非常相似的版本出現於 zerojudge,而管理者或署名有別(僅供參考,列入本表不代表有侵權或抄襲,例如可能兩者實為同一人或轉載者已獲原作者同意):
zero1 題號、zerojudge.tw 題號、題目名
a951、k193、把一二一分為二(「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a924、j766、小恆恆的數學題(「高手訓練題集」之中)
b013、k424、機器門(「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b015、k604、容器(「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a325、k700、P位尾數相等數
a671、k550及j754、免費大餐(後者在「超級高手進階競賽」之中)
十七、觀察到上列題目中, zerojudge.tw 版本的測資筆數通常少於在 zero1 的測資筆數,甚至衹有一筆測資而該測資為公開。
十八、至於友人 S 或其他題目原作者會否有後續行動或有何後續行動,並非本文評論的範圍。
十九、友人 S 也關心到各位同學的學習進度。他指出,IOI 2007 Flood 在洛谷被評為紫色(即「省选/NOI-」難度)。在本站,該題有 11 AC,AC 率為 100 %。
二十、無意否定師弟妹的努力或低估諸位的水平,但按 AC 者的年級來看,若是獨立完成,值得為之自豪;反之若僅僅提交他人的現成代碼,沒有經過苦思糾結的過程,則不會獲得成就感。
廿一、據查,該題 AC 者中,大部分提交的代碼完全相同,事實上僅僅從運行時間和所耗記憶體已幾乎足以斷定。
廿二、抄襲代碼在正式比賽中是嚴重的作弊行為,在 Codeforces 會導致取消資格,在 NOIP 可導致日後禁賽。短時間內以極不尋常速度累積題數亦無法在網絡社群獲得名聲,其他用戶從提交記錄可見端倪。若此方法達到出題門檻而後題目品質不符社群預期,繞過門檻與濫用權限之事會造成非常負面的印象。
廿三、衹有經過仔細思考並親手實作、除錯,纔能從過程得益。追求系統顯示的題數沒有意義,系統記錄 AC 題目乃為方便同學追蹤學習進度,應當珍惜,倘若濫用該功能,衹會導致日後難以分辨已掌握與未掌握的題目。請勿浪費平台上的寶貴學習資源。
廿四、假如確實已掌握該些題目,可能意味着 zero1 或 zerojudge.tw 不再是最適合的學習環境,建議移步 codeforces, uoj.ac, oj.uz, tioj.ck.tp.edu.tw 等處挑戰更難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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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澄清一點,那就是其實我在公開題目時有在題集旁邊注名出處”HKMS”。不過,我也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為您和您的友人S帶來困擾,造成不便之處,敬請原諒。同時,我也已經將所有轉載之題目下架,並保證不會再犯。再次感謝您指出我的錯誤,並請為我向友人S表示歉意,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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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載已舉辦比賽之試題到非牟利的 online judge,在澳門或者可能符合經第5/2012號法律修改、第43/99/M號法令核准的《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第六十一條 m 項「專以科學、教育或人文之利益為目的而使用非供交易之作品」而無須原作者同意。
五、即使假設上述主張成立,仍必須留意此類「自由使用」要滿足其他限制,如第六十二條,包括:「一、[...] 不得在無合理解釋的情況下損害作者的正當利益。二、[...] 應儘可能指出作者的身分及作品的名稱。三、[...] 不應與使用該作品之人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假如損害了作者的權利,可能遭到索償。更嚴重者,假如「將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創作公開使用」,該法第二百零九條訂定了「最高二年徒刑或科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的刑罰。總之,使用他人作品時必須非常明確表明,不得與自己的作品混淆。
六、比照學界和競賽編程界慣例,我們難以認為 k778 的轉載狀況符合第六十二條的要求。
七、在出處一欄,顯示「管理者:[電郵] ([別名])」而沒有說明該「管理者」(此處即使用、轉載該作品之人)與作者是否同一人或有何關係。亦未有填寫題目的具體出處(如比賽名或原題網址),反而寫上以管理者別名命名的某「題集」為出處,zerojudge 用戶無從判斷該作品是管理者之作品,抑或他人作品。
八、轉載者在標題加註「由某某首名挑戰成功」給人的觀感是,轉載者確實擁有和支配該題,有權以此挑戰 zerojudge 各用戶並宣佈何者首先解決該題,進一步造成題目與轉載者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九、編程題目的測資是題目不可分離的部分,出題者需要投入很多心力出好測資,一方面要求無誤,另一方面要求強度足以分辨假解。測資好壞會影響題目的評價。k778 沒有註明與原題測資的差異。較弱的測資可能令人誤解題目的性質,以為出題者純粹將測資範圍誇大,用意是虛張聲勢,而非的確有適用於全個範圍的解法。這使題目的評價受到損害。
十、更一般地,不僅是《質數迷宮》,zero1 平台的題目一些可能已獲作者允許在本站使用(例如作者僅上傳至本站),這不代表題目必然可以在他站使用。另一些可能未獲作者同意,但基於版權法的豁免無須同意即可使用,這亦不代表將題目轉載至他站仍受同一豁免,需要視乎網站的性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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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無意否定師弟妹的努力或低估諸位的水平,但按 AC 者的年級來看,若是獨立完成,值得為之自豪;反之若僅僅提交他人的現成代碼,沒有經過苦思糾結的過程,則不會獲得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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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四、假如確實已掌握該些題目,可能意味着 zero1 或 zerojudge.tw 不再是最適合的學習環境,建議移步 codeforces, uoj.ac, oj.uz, tioj.ck.tp.edu.tw 等處挑戰更難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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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澄清一點,那就是其實我在公開題目時有在題集旁邊注名出處”HKMS”。不過,我也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為您和您的友人S帶來困擾,造成不便之處,敬請原諒。同時,我也已經將所有轉載之題目下架,並保證不會再犯。再次感謝您指出我的錯誤,並請為我向友人S表示歉意,感激不盡。
也請不要靠上傳zero1題目到zerojudge中來取得別人AC的程式來在zero1呈交,否則可能會被Admin永久的封鎖帳戶,更有可能會在測驗或考試扣分,甚至記小過,大過,並影響學校的名譽。請各位同學多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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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 月 25 日,友人 S 發現,他為一次交流活動提供的,收錄於本站的心血《質數迷宮》,被轉載到台灣網站 zerojudge.tw ,即問題 k778。此後還發現 k562。據友人 S 稱,該等轉載並未得其同意授權。
二、雖然不具法律專業,但僅憑外行人粗淺的法律知識和樸素的道德觀,仍感到此種轉載若未經同意會有版權疑慮,或至少在學術上並不妥當。
三、網絡上的所有內容,即使沒有註明「保留版權」,預設仍是保留權利,衹有當作者明示同意轉載時(如:維基百科允許任何人按 CC BY-SA 4.0 條款使用),纔算是獲得同意。列明來源不必然使轉載變得合法。
四、轉載已舉辦比賽之試題到非牟利的 online judge,在澳門或者可能符合經第5/2012號法律修改、第43/99/M號法令核准的《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第六十一條 m 項「專以科學、教育或人文之利益為目的而使用非供交易之作品」而無須原作者同意。
五、即使假設上述主張成立,仍必須留意此類「自由使用」要滿足其他限制,如第六十二條,包括:「一、[...] 不得在無合理解釋的情況下損害作者的正當利益。二、[...] 應儘可能指出作者的身分及作品的名稱。三、[...] 不應與使用該作品之人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假如損害了作者的權利,可能遭到索償。更嚴重者,假如「將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創作公開使用」,該法第二百零九條訂定了「最高二年徒刑或科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的刑罰。總之,使用他人作品時必須非常明確表明,不得與自己的作品混淆。
六、比照學界和競賽編程界慣例,我們難以認為 k778 的轉載狀況符合第六十二條的要求。
七、在出處一欄,顯示「管理者:[電郵] ([別名])」而沒有說明該「管理者」(此處即使用、轉載該作品之人)與作者是否同一人或有何關係。亦未有填寫題目的具體出處(如比賽名或原題網址),反而寫上以管理者別名命名的某「題集」為出處,zerojudge 用戶無從判斷該作品是管理者之作品,抑或他人作品。
八、轉載者在標題加註「由某某首名挑戰成功」給人的觀感是,轉載者確實擁有和支配該題,有權以此挑戰 zerojudge 各用戶並宣佈何者首先解決該題,進一步造成題目與轉載者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九、編程題目的測資是題目不可分離的部分,出題者需要投入很多心力出好測資,一方面要求無誤,另一方面要求強度足以分辨假解。測資好壞會影響題目的評價。k778 沒有註明與原題測資的差異。較弱的測資可能令人誤解題目的性質,以為出題者純粹將測資範圍誇大,用意是虛張聲勢,而非的確有適用於全個範圍的解法。這使題目的評價受到損害。
十、更一般地,不僅是《質數迷宮》,zero1 平台的題目一些可能已獲作者允許在本站使用(例如作者僅上傳至本站),這不代表題目必然可以在他站使用。另一些可能未獲作者同意,但基於版權法的豁免無須同意即可使用,這亦不代表將題目轉載至他站仍受同一豁免,需要視乎網站的性質等。
十一、對於伺服器位於外地的網站,此種散佈和複製需要更加留意。例如台灣與澳門皆為《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的締約方,在澳門出版的作品將依該協定在台灣受台灣《著作權法》保護。但外地法律的豁免條款與澳門可能有所分別,例如未必包含第四段提到的條款。
十二、所謂「侵刪」或類似做法也是站不住腳,版權持有人聲明異議後撤下內容衹能防止之後的損害,無法彌補已發生的損害。網絡上應當三思而後行,先問自己如何確認可以轉載,然後纔可轉載,而非反之,先貿然轉載,遇事再撤下,如此絕非負責任的做法。
十三、因此,懇請諸位切勿轉載未獲授權轉載的題目,除非已對相關的複雜議題有充份認知,明白使用受版權保護作品的界線,並可以自己承擔後果。若已有不恰當轉載,請儘量補救,例如儘快撤下。
十四、以上有關版權的提醒也適用於自其他網站或其他比賽轉載題目到 zero1,也可能適用於 close paraphrasing(與原文非常相似的轉述)而不一定是逐字轉載。(但不妨礙受其他題目啟發而自己提出基於相似做法的新題目,因為抽象的思想和概念不受版權保護,衹有具體的表達受保護。)除版權考量外,學術上引用他人的思想仍須註明出處,否則即使不侵犯版權也可能構成學術抄襲。
十五、除《質數迷宮》的作者外,亦有其他題目的作者稱下列自 zero1 至 zerojudge.tw 的轉載並未授權(部分題目甚至於 zerojudge.tw 中被加至比賽):
zero1題號、zerojudge.tw 題號、題目名
a963、k701、罰抄
a736、k164、看到多少座大廈??(「Python/C++ 題目挑戰(4)」之中)
a856、k601、分配曲奇1~
a857、k623、分配曲奇2~
十六、我們也留意到以下題目先出現於 zero1,然後另一相同或實質上非常相似的版本出現於 zerojudge,而管理者或署名有別(僅供參考,列入本表不代表有侵權或抄襲,例如可能兩者實為同一人或轉載者已獲原作者同意):
zero1 題號、zerojudge.tw 題號、題目名
a951、k193、把一二一分為二(「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a924、j766、小恆恆的數學題(「高手訓練題集」之中)
b013、k424、機器門(「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b015、k604、容器(「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a325、k700、P位尾數相等數
a671、k550及j754、免費大餐(後者在「超級高手進階競賽」之中)
十七、觀察到上列題目中, zerojudge.tw 版本的測資筆數通常少於在 zero1 的測資筆數,甚至衹有一筆測資而該測資為公開。
十八、至於友人 S 或其他題目原作者會否有後續行動或有何後續行動,並非本文評論的範圍。
十九、友人 S 也關心到各位同學的學習進度。他指出,IOI 2007 Flood 在洛谷被評為紫色(即「省选/NOI-」難度)。在本站,該題有 11 AC,AC 率為 100 %。
二十、無意否定師弟妹的努力或低估諸位的水平,但按 AC 者的年級來看,若是獨立完成,值得為之自豪;反之若僅僅提交他人的現成代碼,沒有經過苦思糾結的過程,則不會獲得成就感。
廿一、據查,該題 AC 者中,大部分提交的代碼完全相同,事實上僅僅從運行時間和所耗記憶體已幾乎足以斷定。
廿二、抄襲代碼在正式比賽中是嚴重的作弊行為,在 Codeforces 會導致取消資格,在 NOIP 可導致日後禁賽。短時間內以極不尋常速度累積題數亦無法在網絡社群獲得名聲,其他用戶從提交記錄可見端倪。若此方法達到出題門檻而後題目品質不符社群預期,繞過門檻與濫用權限之事會造成非常負面的印象。
廿三、衹有經過仔細思考並親手實作、除錯,纔能從過程得益。追求系統顯示的題數沒有意義,系統記錄 AC 題目乃為方便同學追蹤學習進度,應當珍惜,倘若濫用該功能,衹會導致日後難以分辨已掌握與未掌握的題目。請勿浪費平台上的寶貴學習資源。
廿四、假如確實已掌握該些題目,可能意味着 zero1 或 zerojudge.tw 不再是最適合的學習環境,建議移步 codeforces, uoj.ac, oj.uz, tioj.ck.tp.edu.tw 等處挑戰更難的題目。
以上淺見,紕漏難免,尚盼母校師長斧正。舉《質數迷宮》與 Flood 兩例,非為指責特定用戶,惟使憂慮之事更為具體,俾師弟妹明白。謹祝澳門與母校 OI 蒸🚀蒸🚀日🚀上🚀,各位紅藍兒女學🚀業🚀進🚀步🚀。
幾個關心 OI 的師兄手書
周昊天 (2017)
袁中原 (2023)
葉俊濠 (2023)
您好,我想澄清一點,那就是其實我在公開題目時有在題集旁邊注名出處”HKMS”。不過,我也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為您和您的友人S帶來困擾,造成不便之處,敬請原諒。同時,我也已經將所有轉載之題目下架,並保證不會再犯。再次感謝您指出我的錯誤,並請為我向友人S表示歉意,感激不盡。
也請不要靠上傳zero1題目到zerojudge中來取得別人AC的程式來在zero1呈交,否則可能會被Admin永久的封鎖帳戶,更有可能會在測驗或考試扣分,甚至記小過,大過,並影響學校的名譽。請各位同學多多注意。
收到,我不會再上傳到zerojduge。
感謝何彥樂提醒
師弟妹如晤:
欣見諸位在 zero1 平台活躍,遺憾近日聽聞平台有一些令人憂慮的使用狀況,隨意轉載題目到其他網站此其一,提交雷同代碼此其二。謹借用 zero1 的 forum 表達關切:
〇、簡而言之,切勿隨意轉載題目,處理不妥很易帶來法律風險;亦切勿不經正常方式解題而取得 AC,這對長遠進步毫無幫助。望師弟妹嚴肅看待,切勿效仿此類行為,行事務必遵循正道。若已參與其中,更須立即改過。
一、6 月 25 日,友人 S 發現,他為一次交流活動提供的,收錄於本站的心血《質數迷宮》,被轉載到台灣網站 zerojudge.tw ,即問題 k778。此後還發現 k562。據友人 S 稱,該等轉載並未得其同意授權。
二、雖然不具法律專業,但僅憑外行人粗淺的法律知識和樸素的道德觀,仍感到此種轉載若未經同意會有版權疑慮,或至少在學術上並不妥當。
三、網絡上的所有內容,即使沒有註明「保留版權」,預設仍是保留權利,衹有當作者明示同意轉載時(如:維基百科允許任何人按 CC BY-SA 4.0 條款使用),纔算是獲得同意。列明來源不必然使轉載變得合法。
四、轉載已舉辦比賽之試題到非牟利的 online judge,在澳門或者可能符合經第5/2012號法律修改、第43/99/M號法令核准的《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第六十一條 m 項「專以科學、教育或人文之利益為目的而使用非供交易之作品」而無須原作者同意。
五、即使假設上述主張成立,仍必須留意此類「自由使用」要滿足其他限制,如第六十二條,包括:「一、[...] 不得在無合理解釋的情況下損害作者的正當利益。二、[...] 應儘可能指出作者的身分及作品的名稱。三、[...] 不應與使用該作品之人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假如損害了作者的權利,可能遭到索償。更嚴重者,假如「將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創作公開使用」,該法第二百零九條訂定了「最高二年徒刑或科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的刑罰。總之,使用他人作品時必須非常明確表明,不得與自己的作品混淆。
六、比照學界和競賽編程界慣例,我們難以認為 k778 的轉載狀況符合第六十二條的要求。
七、在出處一欄,顯示「管理者:[電郵] ([別名])」而沒有說明該「管理者」(此處即使用、轉載該作品之人)與作者是否同一人或有何關係。亦未有填寫題目的具體出處(如比賽名或原題網址),反而寫上以管理者別名命名的某「題集」為出處,zerojudge 用戶無從判斷該作品是管理者之作品,抑或他人作品。
八、轉載者在標題加註「由某某首名挑戰成功」給人的觀感是,轉載者確實擁有和支配該題,有權以此挑戰 zerojudge 各用戶並宣佈何者首先解決該題,進一步造成題目與轉載者本身之作品相混淆。
九、編程題目的測資是題目不可分離的部分,出題者需要投入很多心力出好測資,一方面要求無誤,另一方面要求強度足以分辨假解。測資好壞會影響題目的評價。k778 沒有註明與原題測資的差異。較弱的測資可能令人誤解題目的性質,以為出題者純粹將測資範圍誇大,用意是虛張聲勢,而非的確有適用於全個範圍的解法。這使題目的評價受到損害。
十、更一般地,不僅是《質數迷宮》,zero1 平台的題目一些可能已獲作者允許在本站使用(例如作者僅上傳至本站),這不代表題目必然可以在他站使用。另一些可能未獲作者同意,但基於版權法的豁免無須同意即可使用,這亦不代表將題目轉載至他站仍受同一豁免,需要視乎網站的性質等。
十一、對於伺服器位於外地的網站,此種散佈和複製需要更加留意。例如台灣與澳門皆為《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的締約方,在澳門出版的作品將依該協定在台灣受台灣《著作權法》保護。但外地法律的豁免條款與澳門可能有所分別,例如未必包含第四段提到的條款。
十二、所謂「侵刪」或類似做法也是站不住腳,版權持有人聲明異議後撤下內容衹能防止之後的損害,無法彌補已發生的損害。網絡上應當三思而後行,先問自己如何確認可以轉載,然後纔可轉載,而非反之,先貿然轉載,遇事再撤下,如此絕非負責任的做法。
十三、因此,懇請諸位切勿轉載未獲授權轉載的題目,除非已對相關的複雜議題有充份認知,明白使用受版權保護作品的界線,並可以自己承擔後果。若已有不恰當轉載,請儘量補救,例如儘快撤下。
十四、以上有關版權的提醒也適用於自其他網站或其他比賽轉載題目到 zero1,也可能適用於 close paraphrasing(與原文非常相似的轉述)而不一定是逐字轉載。(但不妨礙受其他題目啟發而自己提出基於相似做法的新題目,因為抽象的思想和概念不受版權保護,衹有具體的表達受保護。)除版權考量外,學術上引用他人的思想仍須註明出處,否則即使不侵犯版權也可能構成學術抄襲。
十五、除《質數迷宮》的作者外,亦有其他題目的作者稱下列自 zero1 至 zerojudge.tw 的轉載並未授權(部分題目甚至於 zerojudge.tw 中被加至比賽):
zero1題號、zerojudge.tw 題號、題目名
a963、k701、罰抄
a736、k164、看到多少座大廈??(「Python/C++ 題目挑戰(4)」之中)
a856、k601、分配曲奇1~
a857、k623、分配曲奇2~
十六、我們也留意到以下題目先出現於 zero1,然後另一相同或實質上非常相似的版本出現於 zerojudge,而管理者或署名有別(僅供參考,列入本表不代表有侵權或抄襲,例如可能兩者實為同一人或轉載者已獲原作者同意):
zero1 題號、zerojudge.tw 題號、題目名
a951、k193、把一二一分為二(「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a924、j766、小恆恆的數學題(「高手訓練題集」之中)
b013、k424、機器門(「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b015、k604、容器(「2023年5月編程大賽」之中)
a325、k700、P位尾數相等數
a671、k550及j754、免費大餐(後者在「超級高手進階競賽」之中)
十七、觀察到上列題目中, zerojudge.tw 版本的測資筆數通常少於在 zero1 的測資筆數,甚至衹有一筆測資而該測資為公開。
十八、至於友人 S 或其他題目原作者會否有後續行動或有何後續行動,並非本文評論的範圍。
十九、友人 S 也關心到各位同學的學習進度。他指出,IOI 2007 Flood 在洛谷被評為紫色(即「省选/NOI-」難度)。在本站,該題有 11 AC,AC 率為 100 %。
二十、無意否定師弟妹的努力或低估諸位的水平,但按 AC 者的年級來看,若是獨立完成,值得為之自豪;反之若僅僅提交他人的現成代碼,沒有經過苦思糾結的過程,則不會獲得成就感。
廿一、據查,該題 AC 者中,大部分提交的代碼完全相同,事實上僅僅從運行時間和所耗記憶體已幾乎足以斷定。
廿二、抄襲代碼在正式比賽中是嚴重的作弊行為,在 Codeforces 會導致取消資格,在 NOIP 可導致日後禁賽。短時間內以極不尋常速度累積題數亦無法在網絡社群獲得名聲,其他用戶從提交記錄可見端倪。若此方法達到出題門檻而後題目品質不符社群預期,繞過門檻與濫用權限之事會造成非常負面的印象。
廿三、衹有經過仔細思考並親手實作、除錯,纔能從過程得益。追求系統顯示的題數沒有意義,系統記錄 AC 題目乃為方便同學追蹤學習進度,應當珍惜,倘若濫用該功能,衹會導致日後難以分辨已掌握與未掌握的題目。請勿浪費平台上的寶貴學習資源。
廿四、假如確實已掌握該些題目,可能意味着 zero1 或 zerojudge.tw 不再是最適合的學習環境,建議移步 codeforces, uoj.ac, oj.uz, tioj.ck.tp.edu.tw 等處挑戰更難的題目。
以上淺見,紕漏難免,尚盼母校師長斧正。舉《質數迷宮》與 Flood 兩例,非為指責特定用戶,惟使憂慮之事更為具體,俾師弟妹明白。謹祝澳門與母校 OI 蒸🚀蒸🚀日🚀上🚀,各位紅藍兒女學🚀業🚀進🚀步🚀。
幾個關心 OI 的師兄手書
周昊天 (2017)
袁中原 (2023)
葉俊濠 (2023)
您好,我想澄清一點,那就是其實我在公開題目時有在題集旁邊注名出處”HKMS”。不過,我也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為您和您的友人S帶來困擾,造成不便之處,敬請原諒。同時,我也已經將所有轉載之題目下架,並保證不會再犯。再次感謝您指出我的錯誤,並請為我向友人S表示歉意,感激不盡。
也請不要靠上傳zero1題目到zerojudge中來取得別人AC的程式來在zero1呈交,否則可能會被Admin永久的封鎖帳戶,更有可能會在測驗或考試扣分,甚至記小過,大過,並影響學校的名譽。請各位同學多多注意。
收到,我不會再上傳到zerojduge。
感謝何彥樂提醒
zero 1 a385 == zerojudge k887
zerojudge don't have k887, it only have k886, and it is a complety different question!
Then how about you huh, you didn't even pass one question. Trash!!!
Then how about you huh, you didn't even pass one question. Trash!!!
(I am saying the first person at this list, please don't misunderstand)